世界濕地日的由來
1971年2月2日,來自18個國家的代表在伊朗南部海濱小城拉姆薩爾簽署了《關于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 約》。為了紀念這一創舉,并提高公眾的濕地保護意識,1996年《濕地公約》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決定,從1997年起,將每年的2月2日定為世界濕地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
2021年12月24日,《濕地保護法》以第102號主席令予以公 布,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濕地保護法》明確了濕地的定義和統籌協調與分部門管理的管理體制,建立了部門間濕地保護協作和信息通報機制,實現了歷史性的突破,解決了困擾我國濕地管理數十年的濕地概念和管理體制問題;對濕地實行總量管控制度和分級管理及名錄制度,明確了各級政府的管理事權劃分;對濕地保護與利用作出了具體規定,提出了濕地利用的正面要求和負面清單;對建設項目占用國家重要濕地進行嚴格限制,對紅樹林濕地和泥炭沼澤濕地進行特別保護,全面禁止開采泥炭,維護濕地的重要生態功能。本法還對濕地的監督檢查和法律責任作出了具體規定。具體內容鏈接至:了解詳情 >>
《濕地公約》秘書長
Musonda Mumba 博士
14 一月 2025
2025年世界濕地日強調了合作和遠見卓識的必要性,因為我們要建設一個未來,讓世界各地的所有人都可以繼續......
世界自然保護聯盟總干事
Grethel Aguilar 博士
14 一月 2025
濕地為我們提供了如此多的清潔水、生物多樣性和氣候適應能力。然而,我們失去它們的速度太快了。保護、恢復......
Ivonne Higuero,CITES 秘書長
14 一月 2025
濕地是大自然的生命線,是連接陸地和水的充滿活力的生態系統,并支持著一系列令人難以置信的物種。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