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劉想認識時間不長,第一次見面好像是07年5月份,那時他陪他的領導們上京匯報工作。人群中的劉想不大吭聲,不容易被我這個記憶力已經開始減退的半大老頭記住。我開始注意到劉想的原因是濕地中國網建立后,他自喻為“濕地長工”(這只是他注冊的帳號之一,他還負責這西溪濕地帳號和另外一個筆名帳號的信息發布),并積極的發布了大量關于西溪和中國濕地保護的信息,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他在我們濕地辦的領導和同志們心目中漸漸有了地位。
再后來,作為濕地辦特邀代表,他參加了幾次我們組織的活動,并能夠團結其他志愿者繼續為濕地中國的發展做了大量工作,因此很自然的就成為了濕地中國的發展顧問。劉想文中說他自封為“首席發展顧問”,我認為以他為濕地中國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影響來看,他無愧于這個稱號。當然,為濕地中國付出心血和努力的不僅僅是劉想一個人,還有江西的鄱湖人家(老馮)、河南的老黑、吉林的劉偉、青海的清澈、北京的東北虎等等。濕地中國能夠取得現在的成績,與許許多多的信息員和志愿者一直以來努力的付出密不可分。
劉想寫那篇文章的起因源自于
作為濕地辦的工作人員和濕地中國網的負責人,我非常感謝那位游客對我國濕地保護事業和濕地中國網的關注,這可以從他的留言以及留言的時間上看得出來。但也想借此說上幾句,算是對那位游客質疑的答復。
首先,關于對留言中所說“可惜馬主任從不看咱濕地中國網”的答復。“濕地中國”網是在馬主任的大力支持和直接指導下建成的,他在非常繁忙的工作之中,還經常對網站的欄目設置、版式、內容等提出具體要求和指示。有些非常好的要求都讓我這個網站具體負責人汗顏。我想,如果馬主任不瀏覽濕地中國,斷不會提出那些具體的要求和指示。
其次,關于對留言中所說“很多呼聲都沒有回音”的答復。確實,有很多網友通過留言、發郵件給濕地中國網,或是通過濕地中國QQ群就濕地保護的具體事項進行咨詢。對于那些很快就能夠解決的,我們都是比較認真、比較及時的答復和解決;對于那些由于法律法規或現行的管理體制限制(如行業的、區域的等)等種種原因一時不能解決的,我們也是積極做好解釋和溝通工作;對于那些地方以書面形式報給我們的包括破壞濕地事件在內的各種材料,我們則及時批轉相關單位處理,重大的還要上報上級領導。
第三,關于對留言中所說“對濕地的研究和分析很專業……這是他們的飯碗,他們的職責!”的答復。濕地保護涉及的學科很多,說我們很專業還真不敢當,至少我認為我還是濕地保護戰線的新兵。但是,作為國家濕地保護主管機構的工作人員,不斷提高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勤勤懇懇、踏踏實實努力工作,為我國的濕地保護事業做出自己的貢獻,這就是我們的神圣職責。當然,說這些好像有點唱高調,我想我會找個時間把我們每年的工作總結發出來,讓大家看看:一個只有13位工作人員的濕地辦自成立以來,究竟做了些什么,究竟有沒有很好的履行職責。
第四,對于留言中所說“我要說的是為何那么多人反映濕地被破壞了,為何沒人來制止?!”的答復。這個問題其實我在第二條中已經有所回答,這里再進一步說明一下。在現行的全國土地分類中,濕地被劃作為未利用地,一些地方政府、企業和個人在土地開發、經濟發展中往往把眼光瞄向了濕地,因此,就會出現破壞濕地的行為。如果濕地破壞事件發生在林業部門主管的自然保護區里,我們或地方林業部門就可以依照保護區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但是,由于全國層面的濕地立法還在努力推進之中,如果破壞濕地的行為發生在保護區之外,則確實面臨著無法可依的局面。前不久發生在黃河濕地保護區的例子,就說明了由于濕地保護法律法規的缺失,導致濕地植被遭到破壞了,鳥類受到影響了,卻沒有明確的處罰辦法。
沒有劉想一氣呵成的功夫,只能斷斷續續地寫成這不知道歸到哪類的一堆文字,權且發到“濕地日記”中充數。
再次衷心感謝所有關注中國濕地保護事業的廣大網友。
版權聲明: 1.依據《服務條款》,本網頁發布的原創作品,版權歸發布者(即注冊用戶)所有;本網頁發布的轉載作品,由發布者按照互聯網精神進行分享,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無商業獲利行為,無版權糾紛。 2.本網頁是第三方信息存儲空間,阿酷公司是網絡服務提供者,服務對象為注冊用戶。該項服務免費,阿酷公司不向注冊用戶收取任何費用。 名稱:阿酷(北京)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女士,QQ468780427 網絡地址:www.arkoo.com 3.本網頁參與各方的所有行為,完全遵守《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如有侵權行為,請權利人通知阿酷公司,阿酷公司將根據本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刪除侵權作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