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建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缺乏相關綱領性文件的充分支持
陶思明(2016.12.6)
擬建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以早就不堪調控的國家第一大河、第一大淡水湖為再調控對象,會顯著改變久病纏身的長江河湖水系還勉強維持著的自然性,嚴重威脅紅燈一再高懸的長江流域獨特的水生、陸生生物多樣性,也會影響到區域多樣化人工生態系統、優秀傳統文化和水環境保護、防洪安全等。雖然工程核心建筑物已由“大壩”改為“全閘”,但在放下巨大閘板擋水蓄水時,“閘”和“壩”其實并無二致,同樣會阻隔長江-鄱陽湖之間的天然聯系,進而阻隔贛江等5河水系與長江的天然聯系。這也與該項工程的初衷是完全一致的,即把長江-鄱陽湖水系之間的全天候“天然聯系”,變為擋水建筑物條件下的選擇性“人工聯系”、定向調控。而原先作為自然現象存在的那個所謂“天然聯系”,不僅是指水的流向、流態,更是美輪美奐的自然節律,是水生生物生命歷程在相鄰水域的變動不居,是為鳥類等陸生野生動植物塑造多樣化生境,也為人的生產、生活,持續提供、維持著適宜的環境條件,這個自然價值高度是任何形式的“人工聯系”都難以企及的。
由此而擬建的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無論調控對象還是生態效應,也無論利弊得失,都具影響的廣域性、多面性、持久性特點,而非一時一地的局部生態系統、局部行政區域,更非封閉的與周邊其他事物沒有關聯的獨立事件。鑒此,突破某一地區、某一部門、某一思路、某一措施的局限,在更大尺度如長江水系大格局上多向度考察擬建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就顯得十分重要。不僅要進一步科學評估工程緣由—鄱陽湖水問題的嚴重性、解決的迫切性,如枯水期廬山市地標性建筑千年石島“落星墩”時有裸露,雄辯地表明自然本來的面目就是如此;更有實地考察者發現目前有越冬鳥不在湖里而去農田覓食遭驅趕,原因是水位偏高一些傳統覓食灘地還在水下,這些都是應該參考的因子。更要登高望遠,從江西及其周邊區域、長江干流及相關支流水資源調度利用、水質保護、防洪安全,以及相應的經濟帶、生態功能區等水平上,全面考察該項工程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其生態效應,研究鄱陽湖水問題的解決存在其他多快好省、生態代價更小途徑的可能性。
然而,研讀國家近年來發布的涉及到或專門針對長江、鄱陽湖保護及依托其發展的多個相關綱領性文件,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以及最新發布的國家《“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卻難能找到積極支持擬建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的充分依據。試舉例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要求“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推進自然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絡,全面提升各類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筑牢生態安全屏障。”《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戰略與行動計劃(2011-2030年)》提出在長江流域及大型湖泊建立水生生物和水產資源自然保護區,加強對中華鱘、長江豚類等珍稀瀕危物種的保護,加強對沿江、沿海濕地和丹頂鶴、白鶴等鳥類越冬地的保護等。而擬建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追求生態系統自然性的人工控制,改變的正是及其重要的自然“生態廊道”和“鳥類越冬地”,既與推進一批“河湖水系連通骨干工程”的要求直接相反,看不出有“妥善處理好江河湖泊關系”的任何意涵,也必將使影響區自然半自然生態系統變得更不自然,自然保護區的“自然”不在,“加大典型生態系統、物種、基因和景觀多樣性保護”沒有了自然基礎,就不會有“力度”,更直接挑戰“落實生態空間用途管制,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等目標要求。
2、《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有關長江河流湖泊保護,除禁止和限制開發區域外,在相關優化和重點開發區域也提出一系列目標要求,如武漢城市圈要加強長江、漢江和東湖、梁子湖、磁湖等重點水域保護,實施江湖連通生態修復工程;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要以鄱陽湖水體和濕地為核心保護區,以沿湖岸線鄰水區域為控制開發帶,以贛江、撫河、信江、饒河、修河沿線為生態廊道,構建以水域、濕地、林地等為主體的生態格局。《全國生態功能區劃(修編版)》明確鄱陽湖為重要的洪水調蓄與生物多樣性保護功能區,要求保護自然生態系統與重要物種棲息地,限制或禁止各種損害棲息地的經濟社會活動和生產方式,“退田還湖,平垸行洪,嚴禁圍墾湖泊濕地”等。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顯然與鄱陽湖功能定位有所不符,不但人工阻斷“江湖連通”的自然性,從要達到的“整形塑容”效果看,不說重新安排河山,最低限度也是對特定自然濕地換種方式的“圍墾”。
3、《長江流域綜合規劃(2012-2030年)》解讀(水利部網站,2013.5.27,因找不到《規劃》文本,以此代之)指出,“本規劃提出了物種與生物資源保護、生境保護與修復、濕地保護與修復、自然保護區建設等水生態環境保護及修復規劃意見。規劃實施過程中應系統調查水生態環境狀況,全面復核和確定水生態優先保護對象與保護區域,深入研究人類活動對水生態環境的影響與對策,全面落實水生態環境保護及修復措施,以維系優良水生態環境。”貫徹實施規劃必須把握好“更加注重水生態環境保護,逐步實現水生態系統功能正常發揮”等幾個難點問題。尚不知擬建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與解讀所說相關規劃及其實施要求的一致性如何,僅從類似工程實踐和人們擔憂看,它絕難與“更加注重水生態環境保護,逐步實現水生態系統功能正常發揮”相提并論,很可能會走向反面。
4、《國務院關于依托黃金水道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順應自然,保育生態,強化長江水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加大重點生態功能區保護力度,加強流域生態系統修復和環境綜合治理,穩步提高長江流域水質,顯著改善長江生態環境”,要求“加強長江物種及其棲息繁衍場所保護”“有效保護岸線原始風貌”等。擬建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于生態環境來說,顯然是“顯著改變”而非“顯著改善”,一些“棲息繁衍場所”“原始風貌”將不復存在。
5、《關于加強長江黃金水道環境污染防控治理的指導意見》提出積極開展生態調度,“以三峽樞紐作為節點,開展長江經濟帶的生態調度工作。充分利用生態環境和水文預測預報,將生態流量(水位)作為流域水量調度的重要參考,主動開展長江經濟帶水庫群生態調度。加強江河湖庫水量調度管理,合理安排閘壩下泄水量和泄流時段,維持河湖基本生態用水需求,重點保障枯水期生態基流,及時解決生態環境、生產生活用水以及泥沙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滿足長江經濟帶生態系統健康完整的需求。”而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完全沒有考慮通過調度長江上游和贛江流域水資源解決鄱陽湖水問題,必將進一步加大生態代價。
6、《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規劃》指出:“鄱陽湖是長江的重要調節器,年均入江水量達1450億立方米,約占長江徑流量的15.6%,水質長年保持在Ⅲ類以上,鄱陽湖水量、水質的持續穩定,直接關系到鄱陽湖周邊乃至長江中下游地區的用水安全。鄱陽湖承擔著調洪蓄水、調節氣候、降解污染等多種生態功能,擁有豐富的魚類、鳥類等物種資源,是全球95%以上的越冬白鶴棲息地,在保護全球生物多樣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功能保護區,是世界自然基金會劃定的全球重要生態區,是我國唯一的世界生命湖泊網成員,在我國乃至全球生態格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千百年來,鄱陽湖地區為中華文明的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界定湖體核心保護區5181平方公里,要求“強化生態功能,禁止開發建設”,要“以湖體保護、濱湖控制、生態廊道建設為重點,建立流域綜合管理體制,強化宏觀管理和綜合協調,統籌湖區及流域上下游、干支流的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推進流域綜合治理,提高環境容量和生態功能,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擬建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試圖割裂鄱陽湖與長江的密切聯系,阻隔自然生態廊道,以人對經濟利益或人工美的偏愛定向調控自然節律,必將降低所有受影響區域生態系統的自然性、復雜性、多變性等自然價值高度,也將解決鄱陽湖水問題孤立化,試圖不與相關上下游、干支流建立任何聯系。
7、國家《“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要求“把保護和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首要位置,推進長江經濟帶生態文明建設,建設水清地綠天藍的綠色生態廊道。”“統籌江河湖泊豐富多樣的生態要素,構建以長江干支流為經絡,以山水林田湖為有機整體,江湖關系和諧、流域水質優良、生態流量充足、水土保持有效、生物種類多樣的生態安全格局。”“妥善處理江河湖泊關系,實施長江干流及洞庭湖上游“四水”、鄱陽湖上游“五河”的水庫群聯合調度,保障長江干支流生態流量與兩湖生態水位。”“加強珍稀瀕危水生生物、重要水產種質資源以及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洄游通道等重要漁業水域保護。”“加強長江中上游”自然濕地保護等。此件雖然剛發布,但相關精神一直有,如果擬建鄱陽湖水利樞紐工程目的是解決“鄱陽湖水問題”,那么鄱陽湖水問題的解決則可從該項《規劃》及上述多個綱領性文件中得到許多新的啟示,以盡收異曲同工之妙。
我也說兩句 |
![]() 所謂懂水利的磚家是否懂生態需要保護而不是人為破壞?難道你們是外星人?[挖鼻屎] ![]() 段段:作為搞水利的人,覺得本文有斷章取義之嫌哦,這些規劃里要求進行鄱陽湖樞紐論證,適時推進工程建設恢復和調整江湖關系,作者都沒提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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